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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对文化产业创新服务的法律规制——以文化艺术品份额化交易为中心
引用本文:张安毅.金融对文化产业创新服务的法律规制——以文化艺术品份额化交易为中心[J].金融理论与实践,2011(12).
作者姓名:张安毅
作者单位: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基金项目:郑州文化艺术品交易所资助的《郑州文化艺术品交易所交易规则和交易制度的优化和发展》研究课题的阶段性成果
摘    要:当前我国文化艺术品交易所开展的文化艺术品份额化交易,实现了文化艺术品市场与金融资本市场有机结合的创新,但以《物权法》共有规则来调整文化艺术品份额化交易投资人之间的关系以及以《证券法》的相关规则来调整文化艺术品份额化交易行为都有不足。我国必须在传统立法基础上,针对文化艺术品份额化交易进行专门立法,建立文化艺术品份额化交易基本法律规制体系,以规范交易行为、防范交易风险,保护投资人利益。

关 键 词:文化艺术品  份额化交易  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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