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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唤良心回归
引用本文:洪家宁.呼唤良心回归[J].江南论坛,1997(8).
作者姓名:洪家宁
作者单位:江苏省盐城市纪委
摘    要:“人不能没有良心”。良心,就是美好的善良之心。古人所谓的“良心”,指的是本然之善心、仁义之心,亦即存在于人的内心的是非、善恶之认识。西方人们对良心的关注也很强烈。被誉为“英国小说之父”的菲尔西和英国哲学家密尔论述说:“纵使在一个法纪最松驰的国家里,一个有良心的人也不会胡作非为的;他会替自己订出立法者所忘记订的法律。”“人们之所以做出恶劣的行动,不是因为他的欲望强,而是因为他们的良心弱”。这就是说,提倡良心,是恪守道德的表现,是维护民主、自由和法制的需要。 “有良心,讲良心”,是做人的立足之本。一个人有善良之心,就会珍惜国家赋予他的某项事业,对工作就会自觉爱岗敬业,尽职尽责地凭着一颗平常的善良之心,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对家庭、对社会尊老爱幼,孝敬父母,与人和睦相处,处处与人为善,起码是“畏法自重”,不欺人害人,不做亏心事。一个人有善良之心,就能是非分明,疏恶避丑,嫉恶如仇。于是就会“路见不平”,仗义执言,或“拔刀相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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