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析RCEP原产地规则之原产地标准(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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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吴超 高戈 顾可隽 苏秋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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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海关总署税收征管局(上海);2. 福州海关;3. 上海海关;4. 南宁海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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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2023年6月2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对菲律宾正式生效,至此,RCEP对15个成员方全面生效,标志着目前全球人口最多、经贸规模最大、最具发展潜力的自由贸易区进入全面实施的新阶段。为方便进出口企业更准确理解RCEP原产地规则,本刊将分两期对RCEP原产地规则(RCEP协定文本详见http://fta.mofcom.gov.cn/rcep/rcep_new.shtml)进行解读,本篇主要对RCEP原产地规则的原产地标准进行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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