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到的经济补偿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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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锡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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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 案例陈先生是某公司职工,1997年3月与公司签订了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1999年3月,公司更换了主要负责人,新负责人以陈先生不适合工作为由,要求与陈先生解除劳动合同,陈先生不同意。公司便采取了增加陈先生劳动强度,减少陈先生奖金收入等办法予以刁难。陈先生在不堪忍受的情况下,提出如果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他本人可以签字同意。但公司坚持让陈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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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 《劳动法》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 中国 劳动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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