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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确立
引用本文:高勇,万敏.论我国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确立[J].时代经贸,2008,6(2):51-52.
作者姓名:高勇  万敏
作者单位:江汉大学发展研究院,湖北武汉430056
摘    要:关于善意取得制度是否适用于不动产,各国立法存在差异,在理论研究方面也存在不同见解。我国新近制定的物权法第106条规定了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意图维护交易安全和交易秩序,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对此规定,学者褒贬不一。本文通过对不动产善意取得进行概念界定、学说评析、确立之必要性的探讨及其构成要件的阐述,认为我国现行物权法对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设置是适宜的。

关 键 词:不动产  善意取得  必要性  法律构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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