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确立我国登记离婚限制性条件之探讨
引用本文:刘春霞,白云.确立我国登记离婚限制性条件之探讨[J].经济研究导刊,2009(5):177-179.
作者姓名:刘春霞  白云
作者单位: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哈尔滨,150080
摘    要:登记离婚制度反映了婚姻当事人婚姻意思自治的现代法治精神,具有程序简易,离婚协议易于自愿履行等特点。但我国的登记离婚制度规定过于原则化,缺乏可操作性,易产生虚假离婚,草率离婚等现象。确立我国登记离婚限制性条件,与国际社会的普遍实践相结合,是我国婚姻立法的当务之急。

关 键 词:登记离婚  虚假离婚  限制性条件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