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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制、产品质量与企业收益——兼论污染罚金政策的使用效率
引用本文:许士春,何正霞.环境管制、产品质量与企业收益——兼论污染罚金政策的使用效率[J].财贸研究,2007,18(3):1-9.
作者姓名:许士春  何正霞
作者单位:中国矿业大学,管理学院,江苏,徐州,221008;徐州师范大学,经济学院,江苏,徐州,221009
基金项目:江苏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项目号:05SJD790060),中国矿业大学青年教师培育计划基金项目“环境管制与企业竞争力问题研究”的部分研究成果
摘    要:本文引入消费者效用函数、政府环境管制成本函数、企业生产成本函数,研究了环境管制对企业产品质量和利润的影响。研究表明:(1)在政府财政收入最大化的条件下,政府对企业征收污染罚金是不会让污染生产的企业退出市场的;(2)在政府财政收入最大化、消费者效用最大化和企业利润最大化的均衡条件下,政府征收污染罚金时,会降低产品环境质量;(3)政府加大罚金力度会提高生产清洁产品企业的净收益,而降低生产污染产品企业的净收益,并且清洁生产企业的利润比污染生产企业的利润高;(4)政府如果放弃财政收入最大化目标,对清洁生产的企业予以激励,对污染的企业在说服教育的基础上采用创新弃权书的管制方式,否则即对其征收罚金,这样会使两类企业都进行清洁生产。这些结论表明政府对污染生产企业征收罚金时,重在引导教育并建立激励型生态补偿制度,注重政策的使用效率。

关 键 词:环境管制  产品质量  罚金
收稿时间:2006-12-13
修稿时间:2006年12月13日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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