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收入保险产品体系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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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余奇才,陈逸凡,张春媛,周子又.美国收入保险产品体系及其对我国的启示[J].西南金融,2023(5):3-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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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余奇才 陈逸凡 张春媛 周子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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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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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收入保险作为农业国内支持主要政策工具,受到许多农业强国的重视。美国自1996年推出收入保险产品以来,经过不断完善法律基础,形成了目前以普通作物、特色作物、全农场收入和区域收入为保障对象,基础产品和增强产品相结合,层次清晰、保障有力的收入保险产品体系,具有保险产品丰富性、保险标的有限性、保险选项创新性、收入确定市场性、保费补贴统一性、保险费率灵活性等特征。我国收入保险起步较晚,存在产品单一、覆盖有限、弹性不足等问题。在建设农业强国过程中,有必要借鉴美国成功经验完善我国收入保险产品,增加保险品种、优化保险单元、取消标的限制、提高产品弹性,立足我国国情农情,加快构建有中国特色的收入保险产品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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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农业保险 收入保险 农业国内支持 农业政策 风险管理 保费补贴 农业高质量发展 农业强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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