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金融产品搭售行为的违法性认定及其规制路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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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孙依凡,安悦齐.论金融产品搭售行为的违法性认定及其规制路径[J].福建金融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23(2):34-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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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孙依凡 安悦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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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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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随着综合金融经营模式的推广,金融产品的搭售行为频发。目前,我国主要由金融监管机构对金融搭售行为进行规制,由于职权错位以及搭售行为自身市场效果的复杂性,我国对于金融产品搭售行为的规制存在法律依据不足、扼杀效率等问题。金融产品搭售行为与一般搭售行为别无二致,理应作为竞争法问题依据竞争法进行规制,以消费者利益是否受损为违法性判断的圭臬与准绳,方能在实现公平的同时达致效率。同时,竞争法执法机构应当加强与金融监管机构的合作,优化规制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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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金融产品 搭售 反垄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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