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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武至宣德年间福建盐政运作与食盐产销秩序
引用本文:叶锦花.洪武至宣德年间福建盐政运作与食盐产销秩序[J].中国经济史研究,2019(5):164-176.
作者姓名:叶锦花
作者单位:1.兰州大学经济学院;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西部和边疆地区项目“明代贡赋经济体制下的食盐市场研究”;四川省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四川理工学院中国盐文化研究中心资助项目“明清食盐市场运作机制研究”;兰州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科研创新团队项目“明清国家财政与战略物资市场研究”的阶段性成果之一
摘    要:一般认为,明初盐业属于劳役制支配下的官手工业,国家垄断并配置食盐生产资料,且控制着食盐的生产与流通。通过对福建盐业的考察,本文发现洪武至宣德年间,福建虽然建立了盐政专管体制、编佥灶户、征调盐课,但是灶籍登记混乱,无生产资料配置,最终形成了一个依赖地方势要、以盐课征调为主要职责的盐场管理体系。宣德以前,福建盐课少开中,而户口食盐法早在洪武中后期已败坏,食盐在一定程度上能够自由流通。在盐利吸引下,濒海人群改进制盐技术、重新配置食盐生产资料,地方势要则借机控制了食盐生产。此盐业秩序的形成,与福建官府对地方资源的占有情况、执行制度的具体策略直接相关,而洪武年间国家征收、分配盐课以发挥食盐财政功能而非全面控制地方盐业的管理目的,有限的管理成本和技术,以及民间对盐利的追求是这种盐业秩序运行的重要机制。

关 键 词:明初  盐政  盐业  市场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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