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矜商”抑或“恤民”:清代关于当赃问题的地方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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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郑俊华.“矜商”抑或“恤民”:清代关于当赃问题的地方立法[J].中国经济史研究,2019(2):94-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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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郑俊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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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浙江海洋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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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随着清代商品经济的繁荣,当铺误收盗贼当赃的问题成为江、浙等典当业发达地区普遍的社会经济问题。基层官府在当赃问题上的处置不力,致使当铺利益深受损害,典商因此频繁呈请修改法律,使当赃问题逐步从律例中处理治安问题时的小细节,转变为督抚、臬司等省级官员颇为关注的重要经济立法问题。围绕着"遵例"与"遵章"、"矜商"与"恤民"这两组矛盾,地方官员对于当赃问题的立法讨论与实践不断深入细化,弥补了中央制定法在相关规范上的滞后与不足,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典商利益的保障以及商业秩序的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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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典当 当赃问题 地方法规 中央制定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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