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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矜商”抑或“恤民”:清代关于当赃问题的地方立法
引用本文:郑俊华.“矜商”抑或“恤民”:清代关于当赃问题的地方立法[J].中国经济史研究,2019(2):94-110.
作者姓名:郑俊华
作者单位:1.浙江海洋大学;
摘    要:随着清代商品经济的繁荣,当铺误收盗贼当赃的问题成为江、浙等典当业发达地区普遍的社会经济问题。基层官府在当赃问题上的处置不力,致使当铺利益深受损害,典商因此频繁呈请修改法律,使当赃问题逐步从律例中处理治安问题时的小细节,转变为督抚、臬司等省级官员颇为关注的重要经济立法问题。围绕着"遵例"与"遵章"、"矜商"与"恤民"这两组矛盾,地方官员对于当赃问题的立法讨论与实践不断深入细化,弥补了中央制定法在相关规范上的滞后与不足,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典商利益的保障以及商业秩序的维护。

关 键 词:典当  当赃问题  地方法规  中央制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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