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应付款”今昔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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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潘培元,嵇大海.“专项应付款”今昔谈[J].内蒙古财会,1993(11):33-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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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潘培元 嵇大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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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洪泽县财政局 [2]江苏省三友盐化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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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工业企业的“专项应付款”科目,在本次会计制度改革中有三点“独一无二”:一是作为“过渡科目”保留的,独一无二;二是新科目以“专用”、“专项”之类“专”字开头的,独一无二;三是新旧制度下名称未变,但核算内容却无一项相同的,独一无二。下面以国有工业企业为例,谈谈这第三个“独一无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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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付款 科目 国有工业企业 核算内容 会计制度改革 保留 过渡 专项 开头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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