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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泰亚明”侵犯“正泰”商标权赔偿12万元
摘    要:因认为侵犯了自己的商标权并对自己构成不正当竞争,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北京正泰亚明照明科技有限公司告上法庭。据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北京正泰亚明照明科技有限公司停止涉案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在《北京青年报》上就涉案侵权行为发表声明,消除影响;赔偿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2万元经济损失。

关 键 词:商标权  赔偿  不正当竞争行为  股份有限公司  中级人民法院  正泰集团  北京市  注册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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