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行使人民银行检查监督权初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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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德贤.有效行使人民银行检查监督权初探[J].南方金融,2004(8):32-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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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德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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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人民银行韶关市中心支行,广东,韶关,512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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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新的《中国人民银行法》赋予了人民银行必要的检查监督权。如何有效行使检查监督权,是人民银行基层行共同面对的新课题。本文从检查监督权的法律释义、工作实践等角度对有效行使检查监督权进行了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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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中国人民银行 检查监督权 银行监管职能 金融监管体制 |
文章编号: | 1007-9041-2004(08)-0032-01 |
修稿时间: | 2004年7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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