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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证券税制存在的问题
引用本文:宋琳,倪庆东.我国现行证券税制存在的问题[J].经济研究参考,2007(36):20-21.
作者姓名:宋琳  倪庆东
摘    要:一、对证券投资所得重复征税。1.对已分配利润重复征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企业不允许从应税利润中扣除向股东支付的股息。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规定,个人取得的股息、红利和利息所得,除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的利息外,应当依法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这样,在我国,一笔利润先要缴纳33%的企业所得税,然后公司用税后利润进行分红派息时,这部分股息和红利还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如果这部分税后利润分配到法人股东手中,可以享受境内投资收益的税收抵免,不会发生重复征税。但是如果这部分利润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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