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百万名画"案谈拍卖行该不该保真——兼谈《拍卖法》第六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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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黄景明.从"百万名画"案谈拍卖行该不该保真——兼谈《拍卖法》第六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J].活力,200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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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黄景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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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黑龙江加格达奇律师事务所,加格达奇,16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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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当前,我国艺术品拍卖活动变得越来越频繁,由于相关行业的法律法规依然不够完善,这就导致了拍卖中出现赝品的现象也越来越常见.同时,也引起了人们对于拍卖行到底应不应该对其拍品承担保真责任的广泛议论.本文从近来受社会广泛关注的"百万名画"案谈起,旨在说明如何才能更好地规范艺术品拍卖领域的相关行为,从而既能够促进我国拍卖行业顺利发展,又能够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更好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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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拍卖行 拍品 保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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