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工作要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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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希龙.审计工作要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J].活力,2006(12):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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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希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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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黑龙江省审计厅党组书记、厅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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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面、深刻地阐述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性质和定位,明确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原则和重大部署,全省各级审计机关和全体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贯彻《决定》精神,准确把握其精神实质和深刻内涵,增强审计工作为和谐社会建设服务的自觉性,积极发挥审计机关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的职能作用,不断提高审计工作为和谐社会建设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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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社会服务 审计工作 和谐社会建设 六届六中全会 《决定》精神 审计机关 中共中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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