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土地转包问题的几点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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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唐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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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永川县委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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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合作经济组织积极参与转包活动.土地转包不仅涉及转出户、转入户间的利益,也将体现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因此,农业生产服务合作社要发挥生产管理、组织协调、资产积累三大功能,直接参与并于预土地转包活动.其中主要应处理好两个问题:一是维护合作社与转出户签订的各类土地经营合作的法律效力.转入户与转出户一样,享有合法的经营土地权力和义务,一切活动理应受到合作社的监督,不等随意撕毁转出户同合作社签订的合同,私自更换合同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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