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必须德法兼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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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顾华详.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必须德法兼施[J].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3,2(4):44-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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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顾华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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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政策研究室党建处,新疆,乌鲁木齐,830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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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市场经济是诚信经济.社会诚信体系的失落必然会严重影响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社会诚信体系的重建,事关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成败,必须给予高度重视.重建我国社会诚信体系,必须重视加快国家信用管理体系建设,奠定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基础;重视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求,把道德建设与法制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优化公民道德建设的法治环境,为在全社会加强社会诚信体系重建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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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诚信 国家信用管理体系 德法结合 扎实推进 |
文章编号: | 1671-9255(2003)04-0044-04 |
修稿时间: | 2003年8月19日 |
Integrating Morality with Law in Coustructing the System of Social Rustworthiness Syste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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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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