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产品收购凭证管理中存在的难点和对策 |
| |
作者姓名: | 陈涛 |
| |
作者单位: | 费县国税局 |
| |
摘 要: |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免税农产品,可开具农产品收购凭证,并按照收购凭证注明的价款和规定的扣除率计算抵扣税额,这一规定使农产品收购凭证成为增值税链条中的一个重要环节,起到了减轻农产品经营及加工行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税收负担,促进我国农产品转化的作用。然而,这一与增值税专用发票具有同等效力(扣税凭证)的农产品收购凭证,因为由企业自开自抵,没有任何认证制度约束,缺乏科学有效的监控措施,其问题也日益凸现。
|
关 键 词: | 农产品 收购凭证管理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