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改房与普通商品房产权辨析——兼论房改房产权人的权利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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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绍方.房改房与普通商品房产权辨析——兼论房改房产权人的权利保障[J].中国房地产,2006(4):27-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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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绍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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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暨南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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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房改房是中国内地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产物,是在改革开放背景下,实现住房商品化的重要举措。这一过程始于20世纪80年代末,并于20世纪90年代末完成。在这十余年中,中国内地城镇的绝大部分公有住房被私人购买,从而在中国内地的物权领域产生了房改房产权这一颇具特色的形态。其特色概而言之即:它不同于其他物权包括普通商品房产权那样,是按通常的商业、民事习惯,经平等协商,以购买、交换、受赠等方式形成,而是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根据国家特定的政策,由公有住房产权单位的职工向本单位购买而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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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商品房 产权 20世纪80年代 20世纪90年代 保障 权利 住房制度改革 中国内地 公有住房 住房商品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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