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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再生企业财务管理概论(八)
作者姓名:简敏
摘    要:第三节专用基金管理的原则一、各项专用基金的提取,必须严格遵守国家财经制度的原则。不得随意改变提取的渠道,也不得随意提高或降低提取的标准。二、各项专用基金的使用,必须贯彻:“先提后用,专款专用”的原则,还要划清专用基金与流动资金,费用以及营业外收支的界限,不得互相挪用。专用基金既然是具有专门用途的基金,就只能专款专用。但是,当专用基金闲置时,制度允许可以参与流动资金周转使用,以便企业扩大经营提高效益,还可以节约贷款利息支出。当然,也可以将开发基金、生产发展基金用作对外投资经营,以获得更大的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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