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判断规则在有关董事注意义务案件中的应用——由爱尔森诉李维斯一案引发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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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孙思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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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1008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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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新公司法明确规定了董事负有注意义务,并借鉴了国外的股东派生诉讼制度,把董事违反注意义务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股东有权在一定条件下代表公司对董事提起诉讼的制度写进法条。但是,无论是对注意义务的行为标准,还是违反该义务的具体表现、抗辩事由等,法律都未予以明确规定。以美国法院的一则判案为例,借以将在美国与股东派生诉讼形影相伴的经营判断规则作以探讨,建议我国在未来的有关董事注意义务案件的司法实践中,法官将经营判断规则纳入考量范围,使其审判依据更为全面,审判结果更为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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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董事 注意义务 股东 派生诉讼 经营判断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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