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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代理实名制初探
作者姓名:张敏
作者单位:复旦大学
摘    要:
广告代理实名制作为广告法的修订建议,适用于与中国国情相适应的政府主导型广告监管体制。其意义在于以中国国情和政府主导型监管体制为根据,建构广告业发展的内在动力机制和广告监管的内在自律机制。它要求将政府主导落实为法律规范,明确广告代理方的市场主体地位,一方面维护其合法权益,鼓励广告繁荣;一方面追究虚假违法广告的责任,加强广告监管,从而推进中国广告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其实现途径须坚持法规以民意为基础的原则,须促成人际诚信向普遍诚信转变。

关 键 词:广告代理实名制  维护广告著作权  追究广告虚假违法责任  制度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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