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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税收程序性权利
引用本文:施正文.略论税收程序性权利[J].税务与经济,2003(1):42-46.
作者姓名:施正文
作者单位:中国政法大学,北京,100088
摘    要:税收程序性权力是纳税人享有的富有动态意义和程序保障价值的权利, 是保障税收程序公正机制建立的核心权利;现代权力制约层面上的税收程序性权利主要有要求程序主持者中立的权利、知情权、听证权、陈述申辩权、平等对待权、要求说明理由的权利、程序抵抗权、救济权等;通过赋予纳税人必要的程序性权利,正在成为各国纳税人权利保护的共同趋势。

关 键 词:税收程序性权力  纳税人  权利  税收程序  中国  税法
文章编号:1004-9339(2003)01-0042-05
修稿时间:2002年6月20日

On the Privilege of the Tax Programme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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