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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公司法的不可诉性及立法补救
引用本文:丁皓,雷迪.论我国公司法的不可诉性及立法补救[J].经济论坛,2004(13):114-115.
作者姓名:丁皓  雷迪
作者单位:浙江大学法学院;浙江大学法学院
摘    要:公司作为市场体制中的微观经济主体普遍存在,是经济运行的细胞。司法实践中公司法方面的诉讼却不是很多,本文拟从公司法的可诉性角度谈谈我国公司法的完善。

关 键 词:公司法  不可诉性  中国  立法完善  股东代表诉讼制度  关联交易  就业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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