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平县制定《贷款管理标准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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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徐达珍.昌平县制定《贷款管理标准细则》[J].中国农村信用合作,199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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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徐达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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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市昌平县信用联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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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昌平县地处北京市北部,属于远郊区县,全县总人口41万,其中农业人口27万,占地面积1352平方公里,其中平原552平方公里,山区800平方公里,全县所辖34个乡镇,共有农村信用社29个。昌平县信用联社在原信用合作科的基础上,于1986年3月正式成立,当时全县信用社共有正式职工227人,各项存款余额13545.3万元,各项贷款余额6270.7万。截止1993年底全县信用社职工总人数450人,各项存款余额70298.4万元,各项贷款余额41264.3万元。 昌平县农村信用社业务发展之快,主要是从1992年初联社对信用社贷款工作提出了进一步加强管理的更高要求,真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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