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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空头支票行政处罚的难点及工作建议
引用本文:郑雪峰.实施空头支票行政处罚的难点及工作建议[J].金融会计,2005(9):22-23.
作者姓名:郑雪峰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银行东莞市中心支行
摘    要:由于历史原因,目前对空头支票的处罚由人民银行委托商业银行代为执行,这一程序不符合《行政处罚法》,容易引发诉讼。随着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空头支票罚款缴库有关问题的通知》的下发,停止商业银行的代行执法,由人民银行依法全面实施空头支票处罚已是如箭在弦。中国人民银行东莞市中心支行去年率先对空头支票执法进行了探索,掌握了一定的实践经验。我们认为,人民银行在建立空头支票执法程序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关 键 词:《行政处罚法》  空头支票  中国人民银行  执法程序  商业银行  中心支行  实践经验  财政部  东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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