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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启运港退(免)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44号
摘    要:根据《财政部海 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上海试行启运港退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14号),结合现行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启运港退(免)税管理办法》.现予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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