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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所式教学法在地方一般院校法学教育中的运用
引用本文:肖义.诊所式教学法在地方一般院校法学教育中的运用[J].经济与社会发展,2012,10(10):122-125.
作者姓名:肖义
作者单位:广西梧州学院法律与公共管理系,广西 梧州,543000
基金项目:2011年度新世纪广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梧州学院2010年院级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
摘    要:诊所式法律教育是20世纪60年代在美国开始通行的一种实践性法律教育模式,与传统法律教育模式相比,其在教育理念、方法和特征等方面均有不同。地方一般院校法学专业教学中推广运用诊所式教学方法,尚面临着教学理念认识不足、诊所教学资源短缺、实践教学运行机制薄弱等方面的问题。具体实施中应当考虑整合教学资源,制订实践方案,建立合适的评价机制,充分利用地方资源,走好校院、校府互动合作的道路。

关 键 词:法律诊所  法学教育  实践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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