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CEPA:开放型经济发展的新机遇
摘    要:2003年6月29日,《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简称CEPA)正式签署。CEPA文本共23条,包括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贸易便利化三方面。根据CEPA,内地同意从2004年1月1日起,对273类香港产品实行“零关税”,并将不迟于2006年1月1日对以上273种以外原产香港的进口货物实行“零关税”:

关 键 词:CEPA  “零关税”  贸易便利化  实行  《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  进口货物  开放型经济  同意  根据  货物贸易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