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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治之人性假设
引用本文:齐艳明.论法治之人性假设[J].金卡工程,2010,14(11):92-92.
作者姓名:齐艳明
作者单位:湘潭大学法学院,湖南湘潭411105
摘    要:人性问题是法治的核心问题。古往今来,对人性的探讨,主要集中在人的思想领域,在法治制度中,人性不包含人的思想,仅指人的行为。人性的客观事实是,人既可以为善行,也可以为恶行。人性的事实,对法治没有多大的意义;人性假设,对法治具有重大意义。恶行的人性假设,是法治的终极依据。

关 键 词:人性  人性假设  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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