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法治之人性假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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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齐艳明.论法治之人性假设[J].金卡工程,2010,14(11):92-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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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齐艳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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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湘潭大学法学院,湖南湘潭411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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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人性问题是法治的核心问题。古往今来,对人性的探讨,主要集中在人的思想领域,在法治制度中,人性不包含人的思想,仅指人的行为。人性的客观事实是,人既可以为善行,也可以为恶行。人性的事实,对法治没有多大的意义;人性假设,对法治具有重大意义。恶行的人性假设,是法治的终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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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人性 人性假设 法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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