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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视同销售”会计与税法确认收入再探讨
引用本文:刘光英,王颖.增值税“视同销售”会计与税法确认收入再探讨[J].中国证券期货,2012(9):141+143.
作者姓名:刘光英  王颖
作者单位:1. 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经管系,重庆 402760
2. 重庆惠友工程机械设备有限公司,重庆 400039
摘    要:《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四条明确规定了8种视同销售行为,这8种视同销售行为无论会计上如何处理,均要征收增值税。由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与《企业所得税法》对收入的定义存在差异,因此8种视同销售行为在确认收入时会计与税务处理存在差别。

关 键 词:增值税  所得税  视同销售  确认收入  纳税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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