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群众负责 为历史负责——南洞县扎实推进林业产权制度改革 |
| |
引用本文: | 董家泽,黄树勋.为群众负责 为历史负责——南洞县扎实推进林业产权制度改革[J].云南农村经济,2006(5):51-52. |
| |
作者姓名: | 董家泽 黄树勋 |
| |
作者单位: | 南涧县林改办,大理州675700 |
| |
摘 要: | 南涧县在林权制度改革中,始终围绕“为群众负责,为历史负责”的要求开展工作,力争通过改革实现群众利益最大化;力争林地林木的使用权、经营权、处置权、收益权明确到户到人,实现南涧林业又快又好地发展。在上虎、小铁窑、中山3个行政村先行试点的基础上,经过半年多的努力,基本做到了山林能分包到户的分到户,不能分包到户的面积(股份)明确到户,流转的山林收益明确到户。目前林改工作已经顺利完成,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
关 键 词: | 林业产权制度改革 负责 群众 历史 林权制度改革 利益最大化 收益权 南涧县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