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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群众负责 为历史负责——南洞县扎实推进林业产权制度改革
引用本文:董家泽,黄树勋.为群众负责 为历史负责——南洞县扎实推进林业产权制度改革[J].云南农村经济,2006(5):51-52.
作者姓名:董家泽  黄树勋
作者单位:南涧县林改办,大理州675700
摘    要:南涧县在林权制度改革中,始终围绕“为群众负责,为历史负责”的要求开展工作,力争通过改革实现群众利益最大化;力争林地林木的使用权、经营权、处置权、收益权明确到户到人,实现南涧林业又快又好地发展。在上虎、小铁窑、中山3个行政村先行试点的基础上,经过半年多的努力,基本做到了山林能分包到户的分到户,不能分包到户的面积(股份)明确到户,流转的山林收益明确到户。目前林改工作已经顺利完成,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关 键 词:林业产权制度改革  负责  群众  历史  林权制度改革  利益最大化  收益权  南涧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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