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的几点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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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玲娥,石罡明.关于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的几点思考[J].山西财经大学学报,2000,22(2):55-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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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玲娥 石罡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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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西财经大学,山西,太原,030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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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股份制的实践证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进行企业制度创新是股份制改造的关键所在.股份制并不必然导致政企分开及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要真正实现政企分开及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必须彻底转换政府职能,将政府的几种身份和职能严格区分开.进行股份制改造,要求国有企业遵循决策机构、执行机构和监督机构权责明确、相互制衡的原则,建立规范的企业组织制度和法人治理结构.为了使股份制改造实现市场化、规范化和法制化,应允许公有股上市流通,逐步实现公有股市场化.股份制改造还必须同企业改组、强化企业管理和促进企业技术进步结合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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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国有企业 股份制 企业制度创新 公有股上市 中国 |
文章编号: | 1007-9556(2000)02-0000-02 |
修稿时间: | 2000年1月10日 |
Meditation on the Transformation of Share System of State- owned Enterpris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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