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老大难”村必须树立“四种意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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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法龙.治理“老大难”村必须树立“四种意识”[J].探索与求是,20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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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法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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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共东光县委!书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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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必须树立“天平”意识。老大难村遗留问题多 ,矛盾尖锐 ,干部群众情绪激动。处理问题稍有不公 ,就会引起强烈反应。所以 ,首先必须树立“天平”意识 ,对干部、对群众一视同仁 ,既不“护”这个 ,也不“护”那个 ,严格按照规定办事 ,坚持以事实为依据 ,以法律为准绳 ,该教育、处理群众的 ,教育、处理群众 ,该教育、处理干部的 ,教育、处理干部 ,该都教育、处理的 ,都进行教育、处理 ,不能偏袒任何一方。二、必须树立“群众”意识。群众的力量是无穷的。治理整顿“老大难”村 ,离不开群众的参与和支持 ,只有充分相信群众、发动群众、依靠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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