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金融业混业经营的必然趋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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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那继艳.论我国金融业混业经营的必然趋势[J].活力,2008(3):59-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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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那继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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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哈尔滨银行,哈尔滨1500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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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金融自由化诱发混业经营的需求。随着金融自由化程度的加深,我国的金融监管部门逐步放宽了对金融机构业务限制,甚至为混业、并购创造了一定的操作空间。如人民银行发布的中间业务管理办法,为商业银行拓展金融业务,甚至是银行与证券、保险的交叉业务提供了运作空间。因此,商业银行在经营上面临越来越大的压力,业务空间也逐渐变得令人窒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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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混业经营 金融业务 金融自由化 金融机构业务 金融监管部门 中间业务管理 人民银行 商业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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