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坏账准备的纳税调整
引用本文:张艳纯.坏账准备的纳税调整[J].财会通讯,2005(3):40-40.
作者姓名:张艳纯
作者单位:湖南大学
摘    要:《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84号)规定,纳税人发生的坏账损失原则上应按实际发生额据实扣除。经报税务机关批准,也可提取坏账准备金。提取坏账准备金的纳税人发生的坏账损失,应冲减坏账准备金;实际发生的坏账损失超过已提取的坏账准备的部分,可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

关 键 词:坏账损失  坏账准备金  纳税人  纳税调整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  国税  应纳税所得额  人发  失超  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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