坏账准备的纳税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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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艳纯.坏账准备的纳税调整[J].财会通讯,2005(3):40-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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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艳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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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南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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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84号)规定,纳税人发生的坏账损失原则上应按实际发生额据实扣除。经报税务机关批准,也可提取坏账准备金。提取坏账准备金的纳税人发生的坏账损失,应冲减坏账准备金;实际发生的坏账损失超过已提取的坏账准备的部分,可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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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坏账损失 坏账准备金 纳税人 纳税调整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 国税 应纳税所得额 人发 失超 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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