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政府部门财务报告审计本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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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郑石桥,贾云洁.论政府部门财务报告审计本质[J].会计之友,2021(1):147-1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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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郑石桥 贾云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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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京审计大学审计科学研究院;南京审计大学政府审计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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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教育部后期资助项目“审计基本理论研究”(19JHQ066);南京审计大学国家审计研究院重点项目“政府财务报告审计基本理论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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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基于经典审计理论,提出政府部门财务报告审计本质的理论框架。从内涵上来说,政府部门财务报告审计是基于系统方法从财务信息及相关制度等维度对部门预算单位的国有资源经管责任履行情况的独立鉴证,是推动责任评价和责任追究的治理制度安排。从外延上来说,政府部门财务报告审计是一个体系,可以从不同的视角对其进行分类,从审计业务类型来说,政府部门财务报告审计可以分为财务信息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从保证程度来说,政府部门财务报告审计可以分为合理保证审计业务和有限保证审计业务;从业务基础来说,审计业务可以区分为基于责任方认定业务和直接报告业务;从审计主体来说,各类审计主体都可能参与政府部门财务报告审计。政府部门财务报告审计与政府财务报告审计、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和部门决算审计既有关联,也有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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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审计本质 政府部门财务报告审计本质 国有资源委托代理关系 国有资源经管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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