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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肥混用须知
引用本文:梁昌庆,宋奇辉.药肥混用须知[J].老区建设,2000(4).
作者姓名:梁昌庆  宋奇辉
作者单位:江西省吉安县农业局科教站
摘    要:不论何种农作物 ,其生育过程 ,既需要施肥来补充养分 ,还要用药来防治病虫害加以保护。所以说农药化肥混用将是“三高”农业省工降耗生产的有效措施。1、注重原则。农药与化肥混后 ,既要发挥药效 ,又要发挥肥效。并且药肥的理化性质要稳定 ,施用以后 ,不能对作物有害 ,产生副作用。不能降低药效和肥效。农作物对农药、化肥的施用时间和施用部位必须一致 ,不能牵强。2、讲究方法。必须先掌握好农药、化肥的各自理化性质 ,再定合理混合方法。一般来说 ,固体农药、化肥是可以直接混用。若药、肥混合后 ,出现发潮、发粘、成团现象 ,就不能混合。液态农药与固体化肥混合后不沉淀、不结絮、不浮油 ,则说明它们之间未发生化学反应 ,混合使用是可以的。反之 ,则不能混合使用。而药液与固体化肥混用则有一定技术。有的农药 ,如异稻瘟净、富士一号、敌百虫、乐果、甲胺磷以及托布津、井冈梅素、叶蝉散、速灭威等均不能与碳铵、氨水、草木灰、石灰氮、石灰混合使用。还有强碱性农药 ,如石硫合剂、波尔多液及松脂剂等不能与磷酸钙、硫酸铵、硝酸铵、氮化铵等复混肥类化肥混合施用 ,含砷农药不能与钠盐、钾盐类肥料混用。3、注意要领。农药与化肥混用时 ,宜在早晨或傍晚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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