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南门徙木”想到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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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建刚.从“南门徙木”想到的[J].内蒙古财会,1992(8):45-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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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建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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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包头市财政局科研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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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公元前359年,商鞅根据秦孝公的旨意,拟定变法令并实行变法。商鞅为了做到执法严明,使法令取信于民,行之有效,搞了一次“南门徒木。”他派人在栎阳城的南门树起一根三丈长的木杆,井挂了一张布告:谁把这根木轩扛到北门,赏予十金。消息传开。来看热闹的人很多,大家窃窃私语,疑惑不解,不相信扛了木杆后真会得到赏金,因此没人动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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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商鞅 赏金 法令 根据 执法 变法 动手 消息 拟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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