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选登 |
| |
摘 要: | ![]() 国家计委关于治理乱收费减轻企业负担有关政策的意见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问题的决定》(简称《决定》),按照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研究的分工和计委、物价部门的职责,为坚决贯彻《决定》精神,保证治理乱收费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现就治理乱收费有关政策提出如下意见:一、坚决取消不符合规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根据《决定》规定,凡法律法规、国务院及财政部、国家计委(包括原国家物价局,下同)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省级人民政府)明文规定之外,向企业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取消。包括: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