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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林场与苗圃财务制度》(暂行)改革的主要内容
引用本文:蒋凤起.《国有林场与苗圃财务制度》(暂行)改革的主要内容[J].林业财务与会计,1995(1).
作者姓名:蒋凤起
作者单位:财政部《国有林场与苗圃财务会计制度》编写组
摘    要:财政部、林业部1990年颁发论国营林场与苗圃财务会计制度》执行以来,对加强国有林场和苗圃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发展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原制度已不能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表现在:场圃所有制形式的单一性,适应不了多种经济成份出现的新情况;场圃是生产性事业单位,实行企业化管理,但未解决生产经营资金和事业性资金的统一核算问题;林木资产的核算虽已提到日程上来,但林木资金循环和周转的运动形式尚未形成;场圃没有建立资本金制度,使所有者权益、特别是国家权益得不到应有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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