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分期收款销售账务处理的改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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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魏文泉.对分期收款销售账务处理的改进[J].新智慧,200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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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魏文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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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北岳口电力设备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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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分期收款销售账务处理存在的问题 对于分期收款销售业务,《工业企业会计制度》要求设置“分期收款发出商品”科目进行核算,规定在产品发出时,不作为销售收入的实现,按产成品的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产成品”科目;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时日,确认到期销售收入的实现。同时,按产品全部销售成本与销售收入的比率,计算并结转产品销售成本。由于不能直接地在“应收账款”科目中反映,为此,在设置“分期收款发出商品”科目的同时,还应当规定要设置明细备查账簿。 我们不难看出,这样的会计处理未能完整地反映出发出商品业务的全过程,致使“存货”和“应收账款”科目余额所反映出的信息失真,当然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计提数据也就不准。与此同时,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一些分工较细的企业,有的把明细备查账簿放在销售部门,财务部门只有数量控制而无金额控制;有些较小的企业对明细备查账簿管理上不慎重,记录不完整;甚至有些企业为了“避税”,干脆不作“分期收款发出商品”账务处理,待收到货款时直接作收入的实现。这就造成了产成品管理失控,发出商品核算管理不严,造成应收账款形成呆账死账、资产流失等问题。 二、改进方法 二.根据《工业企业会计制度》中的原材料采购“料到款未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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