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至到期投资会计处理浅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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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荣树新.持有至到期投资会计处理浅析[J].财会通讯,200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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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荣树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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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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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中规定:资产负债表日,持有至到期投资为分期付息、一次还本债券投资的,应按票面利率计算确定应收未收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科目(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借记“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科目),按持有至到期投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贷记“投资收益”科目,按其差额,借或贷记“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笔者认为,对各期投资收益的计算,分期付息情况下上述会计处理正确;但在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情况下,上述会计处理存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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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债券投资 会计处理 应收未收利息 还本付息 资产负债表日 企业会计准则 投资收益 票面利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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