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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物权法》中登记对抗主义
引用本文:张珊. 论《物权法》中登记对抗主义[J]. 安徽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9, 36(2): 37-41
作者姓名:张珊
作者单位:青岛大学法学院,山东青岛,266100
摘    要:《物权法》以定分止争为目标阐述有关物权的基本原则。特殊动产登记对抗主义是我国《物权法》中规定的物权变动规则。由于登记对抗主义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特殊性,使得特殊动产物权变动在生效要件、登记的法律效力、善意第三人的性质和范围方面还存在分歧。消除《物权法》中登记对抗主义的分歧,应完善登记对抗制度内容:重视登记对抗的应用价值;推动立法技术成熟。

关 键 词:《物权法》  特殊动产  登记对抗主义

On Registration Confrontation Doctrine in Property Law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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