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外商投资企业伪造验资报告进行处罚适用法规问题的答复
摘    要:工商企字[2000]第261号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你局《关于对外商投资企业伪造验资报告进行处罚适用法规问题的请示》(闽工商外企字[2000]498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对公司形式的外资企业(以下简称外资企业)违反登记管理法规的处罚 ,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二、外资企业未按规定期限交付出资的 ,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第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第三十…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