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发布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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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钟法.《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发布实施[J].中国注册会计师,200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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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钟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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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8月18日,财政部正式发布了《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该制度适用于同时符合以下特征的民间非营利组织:(1)该组织不以营利为宗旨和目的;(2)资源提供者向该组织投入资源不取得经济回报;(3)资源提供者不享有该组织的所有权。民间非营利组织包括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等。该制度将于2005年1月1日起在全国民间非营利组织范围内全面实施。这是我国会计改革进程中取得的又一项重要成果,对于提高民间非营利组织的会计规范,促进其健康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发布实施@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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