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我国农村宅基地征用的行政补偿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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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高银,吕静,吴丽莎,余虎.浅析我国农村宅基地征用的行政补偿制度[J].适用技术市场,2011(16):81-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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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高银 吕静 吴丽莎 余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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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武汉科技大学文法与经济学院,湖北武汉4300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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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武汉科技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研究项目(项目编号:10SHP0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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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土地是农民生产和生存的源泉,是广大农民赖以生存和发展最重要的资源。在我国,农村用地占到全国土地资源的80%.农用地的归属和利用关系到整个国家和社会的长治久安。当前,随着改革开放和新农村建设的发展,我国城市化步伐加快,城市用地向郊区,郊区向农村发展,农民的土地被大量征用.出现大量关于农村土地被征用而无补偿的事件,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同时一些少数政府单位打着合法征地的幌子占用农耕地,用以牟利,相关的补偿却不完整,致使多种社会问题出现。因此,以当前热点话题“农用征地补偿”为主题.提出我国目前农地征用过程中存在的补偿问题,吸取西方补偿制度的先进理念.总结几点完善我国农村土地征用行政补偿的建设性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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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农村宅基地征用 公权利 行政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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