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开展已近10年,有了较大发展,但也存在不少问题,与企业养老保险工作相比还显得比较滞后。随着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完善,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成为迫在眉睫的问题。从目前看,我省机关单位养老保险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表现在:一、征缴机制多样,各地实施不一致。一是统筹范围不一致。全省只有济南、烟台、潍坊等11个市已开展全员养老保险,其它市在部分县(市、区)进行了试点。二是统筹比例不一致。全省17个市缴纳标准最低的16%,最高的28%,从18%—26%不等。三是统筹层次不一致。17个市中只有济南、烟台、威海实行了市级统筹。四是统筹基数不一致。各地养老保险费缴纳基数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以在职人员实际工资额作为缴费基数;二是以在职人员的档案工资作为缴费基数;三是以在职人员档案工资和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作为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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